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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箭在弦上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01-14

 

 

资本市场又一项重要的创新产品股票期权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诞生。

  相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目前证监会层面的管理办法和交易所层面的业务规则征求意见即将截止;股票期权的正式推出只待证监会作出最后决定。

  2014年12月底上交所向各大有资质的券商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股票期权相关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券商在人员、技术、业务制度和流程等方面做好股票期权的相关准备工作,且在12月31日前将期权准备情况反馈给上交所。同时,上交所将在2015年1月组织多场股票期权全网测试与演练,要求各券商密切配合,测试结果将作为上交所交易权限依据之一。

  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交易所要求券商1月底之前可以上线模拟交易,上证50ETF将首先作为股票期权试点标的物,单只股票期权的普遍推开还需假以时日。

  更好的风险管理工具

  相对于已经存在的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业务,股票期权被市场认为是一种更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股票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即期权费或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股票、ETF或其他证券品种。

  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这样会损失掉权利金。按照期权买方权利划分,股票期权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股票期权在国外已经有40年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73年成立的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当年该交易所推出了16只标的股票的认购期权,掀开了股票期权标准化交易的序幕。

  “股票期权相当于给股票上了保险。”市场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期权的买方相当于投保人,期权的卖方相当于保险公司,买方支付的权利金相当于保险费,无论其最终是否行权,期权卖方都不会退还权利金。

  投资者行权相当于出险,之所以行权是因为类似于保险合约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行权能赚取收益,而期权的卖方不能拒绝买方的行权要求,就相当于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投保人的合理索赔一样。这也就意味着期权买入方的损失是锁定的(权利金),但收益没有上限。反之,对于期权的卖出方来说,收益是锁定的(权利金),损失却是无限的。

  既然期权卖方风险远大于收益,为何还有人出售期权?上交所表示,卖出期权也只是投资人的组合策略的一部分,况且期权卖出方可以获得权利金收入,因为有许多期权到期时是虚值的,也就是价值归0,这样买方会放弃行权。

  相比股指期货,股票期权除了可以对即期和远期风险进行管理,还能对上涨或下跌等特定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卖出期货虽然可以防范市场下跌带来的风险,也放弃了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其损益是线性的;但是通过买入认沽期权却可以对市场下跌风险进行防范,同时不用担心市场上涨带来的损失。

  相比于融资融券,股票期权的优势更为明显。目前融资融券中融资占了绝大部分,融券却受制于券源,规模可以忽略不计。在本轮上涨行情中,融资余额已经超过10万亿元,单向的融资做多大幅提高了市场的资金杠杆,增加了个股乃至市场整体的波动水平。

  与A股市场曾经存在的权证相比,股票期权的供给没有上限,可以通过套利交易和卖空修正其价格与实际价值的偏差。

  “支付了部分权利金、锁住了风险,有助于市场参与者能够以更灵活的方式管理潜在风险,使得市场运行更为健康,避免出现暴涨暴跌、牛短熊长的情形。”上海一家大型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股票期权不仅是投资者套期保值的工具,而且有利于投资者形成不同的风险收益组合,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