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动态
资本市场改革“齐步走” 三大方向迎突破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06-26
注册制有望年底生效
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看似只是股票发行方式的改变,审核机关从证监会变更为交易所。但是,伴随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实际上需要经历一番彻底的脱胎换骨,变成另一个不同的“生态系统”。
各个市场主体的角色将发生彻底改变。证监会不再是单纯的审批部门,掌握着对企业IPO说“yes”或“no”的“生杀大权”,掌握着新股供给的整体节奏,进而可以对股市起到“呼风唤雨”的影响。相反,从目前比较有共识的注册制改革路径来看,证监会面临审核权力下放的问题,且审核内容也将从“选好公司”改变为审“说实话”。当然,券商等中介机构将承担更重的责任,投资者也需要对自己的投资做出尽可能专业的分析。
目前《证券法》仍在修订过程中,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等相关人士预计,今年10月份有望正式通过。由于IPO注册制需要《证券法》的修订来保证其具有施行的法律条件,所以注册制有望在今年年底正式生效。
股票发行方式也更加多样,可以通过IPO、定向增发的方式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可以到新三板挂牌、增发。今年以来,股权众筹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因其小巧灵活的融资方式,与大众创新创业的国家战略非常契合,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在《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多层次资本市场“金字塔”
正在形成
高风险高收益的企业,应该找到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人。将风险分层,引入不同的交易机制,设置不同的进场门槛,让合格投资者做风险投资,让普通投资者做保守投资,这是分层的基本意义。
为了将大中小微企业全部覆盖,且为其精准对接合适的投资人,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即企业和投资者都较为成熟的交易所市场、风险大收益高的企业对接合格投资者的新三板市场,以及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券商柜台市场、私募等。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金字塔”正在形成。
6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对新兴板、创业板、新三板创新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预计下半年,“多层次”将更多地发生在交易所内部。比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内部单独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以低财务门槛、多元化指标,迎接有发展前景的新兴科技公司。具体包括两类,“已跨越创业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其中,新兴产业企业应属于《“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国家有关文件明确的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及其他创新型企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增设新的层次,降低财务门槛。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计划在创业板内部设立单独层次,允许尚未盈利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新三板转板机制建立后,从新三板转来的高科技企业也将在这一层次上市。由于最终方案尚未确定,这一板块如何运行,还有待下半年交易所做出实际行动。
另外,新三板也在计划分层,且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多位高层都表示,分层制度今年年内会推出。根据股转公司监事长邓映翎最新的说法,今年年底新三板将会推出成长板,未来还会推出优选板,与内部分层相对应,交易机制、投资者适当性都会相应做分层。在成长板、优选板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投资者比较多的情况下,股转系统才会进一步推出连续竞价的板块。
不过,股转系统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具体怎么分层目前还没有确定,分层后每层的定位、名字也依然在讨论中。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下半年新突破
日前,MSCI未能将A股纳入新兴市场指数的消息,给正在努力对外开放的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一丝沮丧。
“周边(新兴)市场,外资占比是20%~30%,我们开通‘沪港通’,做了十几年QFII和RQFII开放之后,还只有1.69%。”证监会国际合作部主任祁斌此前表示,中国的市场还存在波动性大等相对缺陷,25%持股比例的散户完成90%的交易量,投资者结构有待完善。
不过,今年下半年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有望取得新的突破。
从7月1日开始,中国内地与香港将开始启动基金互认,初期,内地与香港资金流出将基本均衡,初始资金进出规模各3000亿元。基金互认实现后,将允许两地基金向对方市场对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两地投资者可以投资更多元的基金产品。
今年以来,央行及证监会多次表态,将完善QFII、RQFII、QDII、RQDII运行机制,同时提高额度,给予更多人机会。
在刚刚结束的中国财富论坛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经过多年的改革,目前我国距离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目标已不太远。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高市场主体在跨境金融服务和资产配置方面的自主选择权。他表示,将提高QFII、QDII投资额度,扩大投资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放宽投资范围。
另外,潘功胜表示,央行正研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也就是QDII2,打通个人跨境投资通道。将进一步完善“沪港通”,研究推出“深港通”,稳步提升两地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水平。
本文转自: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