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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限制拟取消 可释放万亿元流动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06-2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业内专家认为,此举在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增强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方面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如果存贷比不作为监管考核指标,预计可以至少释放万亿元流动性。
“存贷比考核推升银行高息揽储,尤其是造成季末利率大幅波动,取消存贷比将有利于融资成本下降,合意贷款等其他指标将被采用。”国泰君安首席宏观研究员任泽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民生证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研究员李奇霖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取消存贷比不一定会导致“大水漫灌”。当前信贷疲弱源于缺乏有效融资主体,在基建托底、房地产长周期衰退、新增长点青黄不接以及银行风险偏好回落的影响下,存贷比并非直接约束。此外,还有资本充足率和贷款额度限制,因此,信贷不一定会大规模上升。
“未来新监管规则有望被引入。巴塞尔III中关于流动性的新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有望成为新的监管指标。”李奇霖认为,存贷比监管弱化,通道业务存在价值下降,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财苑)公司等机构将从通道向资管业务转型,实体融资成本也因此有边际上的改善。
一位资深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05年至今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比一直低于75%,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外汇占款加速增加。如果外汇占款持续减少,那么75%的存贷比约束将不可持续。若存贷比无法得到改善,会对银行信贷扩张构成最大制约。
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通过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会议确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规模为3000亿元,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并以股权、债权方式开展直接投资或作为母基金投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用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打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新引擎。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